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投资”) 持有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鼎力”)股份 26,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年3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鼎投资拟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接到中鼎投资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德清中鼎股权投 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10,510,000股
26,275,000 14.85%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5,765,00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15,765,000股系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中鼎投资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数量(股) 比例 原因
区间
德清中鼎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5/17 竞价交易减持, 按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前 自身资
股权投资 2,627,50 1.49% ~ 价格 取得的股份以及 金安排
管理有限 0股 2018/11/13 不超过: 发行上市后以资 需要
公司 2,627,500股 本公积转增股本
大宗交易减持, 取得的股份
不超过:
2,627,500股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鼎投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发行人股票上
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在该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按照以下方式实施:
1、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数量: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结束后的第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10%;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结束后的第二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5%。
4、减持期限:本人(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5、若本人(本公司)未在前述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中鼎投资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中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中鼎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