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投资”)持有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鼎力”)股份比例将从 13.37%减少至 12.07%,中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树根合计持有浙江鼎力股份比例将从 60.86%减少至 59.56%。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鼎投资发来的《关于浙江鼎
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 1201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7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大宗交易 2019-11-7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 0.72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2020-7-3 人民币普通股 703,300 0.14
明细 集中竞价 2020-7-6 人民币普通股 595,260 0.12
集中竞价 2020-7-7 人民币普通股 1,501,000 0.31
合 计 - - 5,299,560 1.30
注: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进行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股份总
数由 346,775,408 股增加至 485,485,571 股。上述减持比例分别根据减持时公司
的总股本计算而得,各分项数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中鼎投资一致行动人许树根未发生权益变动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4、中鼎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德清中鼎股 无限售
权投资管理 条件股份 46,349,100 13.37 58,589,180 12.07
有限公司
许树根 无限售 164,689,000 47.49 230,564,600 47.49
条件股份
合计 -- 211,038,100 60.86 289,153,780 59.56
注: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进行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股份总
数由 346,775,408 股增加至 485,485,571 股。上述减持比例分别根据减持时公司的总股本计算而得;
2、中鼎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中鼎投资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履行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及 2020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浙江
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鼎投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