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拟申请抵押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子公司拟申请抵押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进军、孙宏彪、姜立标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