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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35 沪市 迪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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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35:迪生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2/08)

公告日期:2021-12-08

603335:迪生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2/08)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12 月 6 日、12 月 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重大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12 月 6 日、12 月 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经营风险

  公司进入新能源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较短,相关生产运营管理仍需加强,市场波动仍然存在,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12 月 6 日、12 月 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公司生产和销售正常、近期无签订重大合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1、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官方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

  2、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55%股权,广东威玛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废旧锂电池回收、处理以及资源化再生利用等相关业务。截至本公告日,广东威玛第一期生产线已进入正常生产运行。

  广东威玛于 2021 年 8 月份第一期生产线开始投入生产,为测试运营阶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东威玛的总资产为 40,565.36 万元,净资产为
27,723.78 万元,2021 年 7-9 月实现营业收入 7,750.80 万元,净利润 430.53
万元。

  公司进入新能源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较短,相关生产运营管理仍需加强,市场波动仍然存在,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12 月 6 日、12 月 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经营风险

  公司进入新能源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较短,相关生产运营管理仍需加强,市场波动仍然存在,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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