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1,813,3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63 元,共计募集资
金 306,362,079.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8,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7,862,079.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6,638,9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9,723,179.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59,723,179.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259,849,082.61
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 B2 7,456,733.51
财收益
项目投入 C1 3,025,500.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
财收益 C2 84,787.1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262,874,582.61
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 D2=B2+C2 7,541,520.65
财收益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390,117.0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390,117.04
差异 G=E-F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 3 月 1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8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0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77,2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
销和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不含税外部费用 4,525,471.7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5,474,528.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75,474,528.29
项目投入 B1 202,511,196.2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 B2 3,220,449.60
额
收益
项目投入 C1 76,521,869.3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 C2 674,301.25
收益
项目投入 D1=B1+C1 279,033,065.5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 D2=B2+C2 3,894,750.85
额
收益
E=A- 336,213.58
应结余募集资金
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36,213.58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
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 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公司)于2017年8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达电器公司于 2017年8月8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计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台州 1207011229200235805 4,390,117.04 募集专户
经济开发区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已于 2021 年 12
份有限公司台州 19900001040025578 月 31 日注销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已于 2021 年 12
限公司台州分行 576900082710981 月 31 日注销
营业部
合 计 4,390,117.04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分别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计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 1207011229200256918 已于 2021 年 12
份有限公司台州 月 28 日注销
经济开发区分行 1207011214200011550 定期存款户(发
债)
中国农业银行股 募集专户(发
份有限公司台州 19900001040033333 336,213.58
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