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施小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后续条款编号依次顺延)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份。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公司合并; 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或者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收购其股份的;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益所必需。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式进行。 其他方式进行。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股计划;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象提供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提供的担保;
形。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三)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
……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决权的股份总数。
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删除本条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
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
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 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 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
票、监票。 票、监票。
…… ……
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
……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股票市场交易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 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
外。 行申报的除外。
…… ……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 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 ……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执行。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