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
询函》的回函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来的《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
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
不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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