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9-05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召开
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9 月 18 日为授予日,
向 8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易建辉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8 万股。由此,公司实际向 8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198 万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股份已经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