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34,303,487.44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88,162,517.54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432,673,649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总数为3,880,0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03,487.44元(含
税),占公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剩余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38.91%。
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