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929,124 股,每股发行价为 22.86 元,共募集资金总
额为 386,999,774.64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1,886,792.45 元、不含税律
师费用人民币 1,132,075.47 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 127,358.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373,853,548.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184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86,999,774.64
减:保荐承销及中介费用 13,146,226.41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373,853,548.23
减:(一)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266,279,937.18
其中: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44,807,678.23
(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注 1)
减:(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00,000,000.00
加:(四)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4,410,468.35
减:银行手续费 873.00
三、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1,983,206.40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本金 20,000,000.00 元于 2022
年 1 月 4 日购买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 2022 年第003期 T 款理
财产品,理财本金 20,000,000.00 元及收益 231,273.21 元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转回宁
波银行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分别与宁波银行、花旗银行、交通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
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与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
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宁波银行杨浦支行 70150122000263348 232,476.39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2984248 118,937.64
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310069079013002901528 79,516.97
宁波银行杨浦支行 70150122000266922 10,028,219.82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4776227 1,524,055.58
合 计 11,983,206.40
注:宁波银行杨浦支行 70150122000266922、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4776227 账户系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账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
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4,907,678.23 元(含税)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4,807,678.23 元(含税),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
发行费用为 100,000.00 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223 号《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并发布了相关公告。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发布了相关公告。
宁波银行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 70150122000266922 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7 月 8 日,该账户 2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10 月 14
日,该账户 10,000,000.00 元用户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11 月 7 日,归还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2022 年 11 月 16 日,该账户 33,000,000.00 元用户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 1784776227 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2022 年 6 月 9 日,该账户 1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11 月 8 日,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2022 年 11 月 16 日,该账
户 27,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5 月 2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
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20,000,000.00 元(含 220,000,000.00 元)
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本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