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2-065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拟签
署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数量: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战略合作协议,2023 年度一道
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道新能源”)拟向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昆山天洋”)采购不低于 0.36GW 组件所需的纯 POE 胶膜;2.2GW 组件
所需的双玻胶膜(EVA 搭配共挤 POE),月度平均采购数量纯 POE 不低于 30 万
平米、双玻胶膜(EVA 搭配共挤 POE)不低于 170 万平米(合计约 2400 万平米)。
最终销售金额以实际交付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由其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协议期有效期为壹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业务合作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协议销售价格以实际订单为准,协议书签订后,销售价格会受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影响而发生波动,相应销售金额及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
2、如因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的,公司将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履行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与一道新能源签订 2023 年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战略合作协议。2023 年度,一道新能源向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昆山天洋采购不低于 0.36GW 组件所需的纯 POE 胶膜;2.2GW 组件所需的双玻
胶膜(EVA 搭配共挤 POE),月度平均采购数量纯 POE 不低于 30 万平米、双玻
胶膜(EVA 搭配共挤 POE)不低于 170 万平米(合计约 2400 万平米)。最终销售
金额以实际交付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本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合同的交易对方“一道新能源”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往来。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18 年 08 月 08 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百灵南路 43 号
3、法定代表人:刘勇
4、注册资本:30671.652306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高效太阳能晶体硅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光伏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拟签署战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及关联方)
乙方:昆山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关联方)
(二)合同数量
在合同期内,约定的纯 POE 胶膜及 EPE 胶膜的合作量如下:(双方允许±20%
的弹性)
1、POE:约 360 万平方米/年;
2、EPE 组合:约 2040 万平方米/年。
(三)定价机制
具体产品的价格双方可在签订的具体协议或订单中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6 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
2、付款时间: 每批货到且收到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90 天内付
款。
具体以甲方下达的订单中付款条件为准,如需变更订单中付款条件需做特殊说明并经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对应款项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逾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五)权利与义务
1、乙方优先保障供应甲方所需产品,确保按照约定数量交货。若因乙方原因未按照甲方当月订单数量足额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次月补齐上月订单数量与实际交货数量的差额,如乙方未按期补足交货,乙方应按上月订单数量与实际交货数量的差额部分货款 6%的向甲方支付未足额交货的违约金。
2、在胶膜供应紧张阶段,除不可抗力及疫情导致的交通管制因素外,如由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供应份额不足、交期无法满足要求等因素导致的甲方无法采购足额胶膜所产生的额外支出,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的次月需求计划偏差值超出 20%部分交期由双方协商决定,
乙方承诺满足甲方超出需求计划 20%的供货且不增加甲方任何费用。
4、甲乙双方基于年度最低采购数量及月度需求计划每季度核算采购数量,如当季度未完成约定的采购数量,甲方承诺在下一季度补足采购数量,如甲方未按期补足采购数量,甲方需支付乙方未执行采购部分货款金额 3%作为补偿金。
(六)协议变更
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变更部分以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定,并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其他部分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有效期为壹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就本协议是否延期进行协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业务合作预计会给公司带来新增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2400 万平方米的销量,相当于 2021 年度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销售数量的 90.64%,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自 2022 年度起已开始建设 4.5 亿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生产基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年化产能合计1.2810 亿平方米。预计 2023 年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导致对交易对方形成业务依赖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协议销售价格以实际订单为准,协议书签订后,销售价格会受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影响而发生波动,相应销售金额及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如因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的,公司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协议履行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