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
2、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计划为50,000万元。
3、投资主体: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5、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受到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及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可能面临一定的项目实施风险和业务经营管理风险,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积极参与中国与可梯度承接国家与地区之间的产业协同,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通过聚合我国及周边国家的优势商品元素,利用连云港亚欧大陆桥通道优势,打造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企业之间便捷高效的商品元素供应通道,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国际化业务的竞争能力,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简称“亚欧公司”)拟投资新建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和实施与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招拍挂、采购固定资产等。
(二)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欧公司投资新建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并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和实施与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相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招拍挂、采购固定资产等。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2 日
3、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 420-4 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1XABM382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讯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办公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收购;木材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电子过磅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矿石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 70%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30%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117.28 64,828.25
负债总额 24,211.18 31,775.5
其中:银行借款(包括长期与短期) 14,981.63 19,096.19
流动负债 6,207.93 9.695.24
净资产 25,906.10 33,052.74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51.19 4,883.68
净利润 -41.59 -1,371.69
1、项目名称: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用地面积约188亩,四至范围:东至铁路专用线,南至项目一期用地,西至佟圩路,北至空地(具体位置以规划条件为准,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实施主体: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4、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计划为5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4,0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新建高端温控库、冷库,及满足加工要求的专业化仓库等。
四、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乙方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以下简称开发区)投资兴办一带一路跨境商品供应链基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4亿元,生产规模为年产处理各类商品及原材料20万吨以上,建设内容为高端温控库、冷库及满足加工要求的专业化仓库等。
(三)项目选址及供地方式
1、该项目用地面积约188亩,四至范围:东至铁路专用线,南至项目一期用地,西至佟圩路,北至空地(具体位置以规划条件为准,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该项目采取“一次建设、一次供地、一次办证”的方式供地,投资方须一次性报批规划设计方案,一次性完成项目开发建设。
(四)出让方式
1、该项目土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时间。
3、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用地申请,逾期则视同乙方放弃选址;若乙方按期提交用地申请,但在土地挂牌后未能摘牌,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五)建设周期
乙方承诺该项目须在交地之日且临时道路(接佟圩路段)通至项目用地边界起六个月内实际动工建设,并在交地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并投产,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180万元/亩以上。如交地之日起24个月内永久性道路(接环通路)未通至项目规划主入口用地边界,则投产时间顺延。
(六)项目达效要求
乙方承诺,从该项目投产之日起,一年内成为规上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三年内,亩均产值达到400万元/年以上,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年以上,且第四、第五年不低于以上标准。乙方引进、出租企业的产值、税收纳入对本地块的达效考核。
(七)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项目立项、工商注册、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2、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承诺在该项目约定开工时限内,项目用地具备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开工条件。
4、甲方承诺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营全过程中,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该项目股东、高管的子女在入学、入托方面享有开发区居民同等待遇。
(八)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应依法在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环评审批、供地、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做到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同时,服从甲方正常的调度和管理。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确保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税收在开发区属地缴纳。如项目施工方为连云港本市企业,但工商税务登记在开发区之外的,乙方应要求施工方成立分公司,并以分公司名义在开发区缴纳建设期间工程税收;如施工方为连云港市之外的企业,乙方应督促其在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按规定预缴税收。如该项目建设期间工程税收未在开发区缴纳,所涉及税收金额将从
乙方在开发区应享受的项目扶持金额中扣除。
(九)违约责任
1、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提供该项目开工条件,应至少提前15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延期说明,并得到乙方认可;未经乙方认可的情况下,每逾期1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项目土地挂牌成交价1‰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开工,应于至少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说明,并得到甲方认可;未经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项目土地挂牌成交价1‰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项目用地如需部分或全部转让(包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