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03327 沪市 福蓉科技


首页 公告 福蓉科技: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级筛选:

福蓉科技: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告日期:2026-01-30


股票简称:福蓉科技                                股票代码:603327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Sichuan Furong Technology Co., Ltd.

        (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 518 号)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一月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及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获得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
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崇州市福蓉科技绿色低碳铝合金新材

料项目                                            56,385                  3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的资金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
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本次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
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减持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

  七、公司积极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八、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情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一、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福蓉科技

本预案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  指  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向特定对象发行

南平铝业、控股股东      指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冶控基金                指  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冶金控股                指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工控集团            指  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国资委、实际控制  指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股东会        指  福蓉科技股东大会、股东会

董事会                  指  福蓉科技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包括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发行人声明......2
特别提示......3
释 义...... 7
目 录...... 8
第一节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0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0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4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1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7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7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8

  八、本次发行获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8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9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