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7-02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1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万股的
1%。其中,首次授予128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80%,
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预留32万股,占本次限制
性股票授予总量的2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jingOLOHomeFurnishingCo.,Ltd.
股票代码 603326
股票简称 我乐家居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人民币1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NINAYANTIMIAO
成立日期: 2006年6月19日(2015年5月15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住所: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
经营范围 家具、厨房卫生间用具、家居装饰;新型建筑材料(轻质高强
多功能墙体材料、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优质防水密封材
料、高效保温材料);日用品、配件和附件;木制品(木地板);
石英石台面的设计、生产;装饰材料、涂料、瓷砖;家用电器、
燃气灶具、吸油烟机、消毒柜、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电磁
炉、烤箱、洗碗机、微波炉、水龙头、水槽(国家禁止和限制
的产品除外)的委托生产及相关配套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秉承“设计让家更美,科技让美实现”的理念和使命,致力于定制家具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公司较早提出并践行E0级高环保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家居环境;并通过不断升级完善“工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的智能化工厂,为消费者提供设计精美、工艺精湛、质量可靠的定制家具产品。
(二)公司2014年至2016年业绩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2016.12.31 2015年/2015.12.31 2014年/2014.12.31
营业收入(万元) 67,619.81 57,893.03 52,03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874.10 5,645.33 3,742.54
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2016.12.31 2015年/2015.12.31 2014年/2014.1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891.17 5,459.90 5,002.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30,400.62 24,264.35 14,119.01
总资产(万元) 49,738.63 38,503.77 34,227.04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 0.47 -
每股净资产(元/股) 2.53 2.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32 26.80 32.78
营业收入增长率(%) 16.77 11.24 1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 26.21 9.13 23.72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MIAO女士 董事长
2 汪春俊 董事、总经理
3 吕云峰 董事
4 徐涛 董事、副总经理
5 张祺 副总经理
6 王务超 副总经理
7 陈威如 独立董事
8 王泉庚 独立董事
9 黄兴 独立董事
10 谢玉伟 监事会主席
11 方乐 监事
12 王广云 职工监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13 张宪华 董事会秘书
14 黄宁泉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公司制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以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
额16,000.00万股的1%。其中,首次授予128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
的8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预留32万股,占本次限制
性股票授予总量的2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60.00万份,占本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万股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公司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经《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
核合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22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