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权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40.29%减少至 35.21%。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熊明钦女士授权卢
天果女士与孟迪丽女士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熊明
钦女士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8,145,50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9%)以每股 11.78 元的价格转让给孟迪丽女士,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95,954,001.78 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熊明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145,50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09%,受让方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熊明钦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受让方持有公司股份 8,145,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 动后
持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梁建华 56,380,000 35.20% 56,380,000 35.20%
熊明钦 8,145,501 5.09% - -
梁刚 2,800 0.00% 2,800 0.00%
合计 64,528,301 40.29% 56,382,800 35.21%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转让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姓名 熊明钦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32219**********
住所 四川省富顺县****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受让方
姓名 孟迪丽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62119**********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熊明钦
乙方(受让方):孟迪丽
(二)股份转让及支付方式
1、甲方、乙方一致同意,甲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超讯通信 8,145,501 股股份转让给乙方。
2、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1.78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95,954,001.78 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伍佰玖拾伍万肆仟零壹元柒角捌分,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3、甲方、乙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价款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1)乙方应于双方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办理材料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1,5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自双方取得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 2,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自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手续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的银行账户。
4、甲方、乙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中发生的各项税收、费用由双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自行承担。
5、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交所合规性批准或确认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前两笔股份转让价款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效签署后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证登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熊明钦女士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承诺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