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6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6.83%减少至 20.48%。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收到控
股股东梁建华先生的通知,梁建华先生与岳颋先生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梁建华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5%)以每股 25.84 元的价格转让给岳颋先生,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258,400,000.00 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3%,岳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梁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2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8%,岳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5%。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梁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协议转让前 协议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梁建华 42,285,000 26.83% 32,285,000 20.48%
梁刚 2,800 0.00% 2,800 0.00%
梁益钧 600 0.00% 600 0.00%
合计 42,288,400 26.83% 32,288,400 20.48%
二、转让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姓名 梁建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21419**********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受让方
姓名 岳颋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0319**********
住所 苏州市****402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梁建华
乙方(受让方):岳颋
2、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款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甲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0,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乙方。标的股份的转让定价为人民币 25.84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58,4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捌佰肆拾万元整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3、转让款支付方式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价款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1)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后,受让方向出让方指定账户支付 1,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作为定金,出让方协同上市公司发布协转公告;
(2)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协转公告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 79,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玖佰万元);
(3)自双方于中证登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手续之日(即交
割日)起 2 日内,受让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股份转让价款 1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支付至出让方指定的账户,如果中登要求过户前支付本笔款项,则按照要求本笔付款提前至中登办理过户手续前;
(4)剩余转让价款 78,4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捌佰肆拾万元整)于交割日后 360 日支付完毕。
4、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梁建华先生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承诺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