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4-02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 8 月 28 日、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即 2023 年 9 月 14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即将到期,且公司
目前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5 年 9 月 13 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 12 个
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4 年 9 月 13 日)起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13 日。延长上述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