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股东大连派
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5,039,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20%),其一致行动人 Energas Ltd.,持有
本公司股份 75,000,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65%);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启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1,3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5%)。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8 日发布《派思股份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编号 2020-058 号),公告派思投资和 Energas Ltd.计划以集中竞
价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8,043,245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启
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25,3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63%)。上述两笔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
为 2020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
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司收到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Energas Ltd.和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启明先生发来的《减持进展告知
书》,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各减持主体均未
减持公司股票。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 45,039,647 11.20% IPO 前取得:45,039,647
股东 股
Energas Ltd. 5%以上非第一大 75,000,600 18.65% IPO 前取得:75,000,600
股东 股
李启明 董事、监事、高 101,300 0.025% 其他方式取得:101,300
级管理人员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大连派思投资有限 45,039,647 11.20% 派思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冰与
公司 ENERGAS LTD.公司实际控制人 XIE
JING 系兄妹关系。
Energas Ltd. 75,000,600 18.65% 派思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冰与
ENERGAS LTD.公司实际控制人 XIE
JING 系兄妹关系。
合计 120,040,247 29.85%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减持价 减持总
股东名称 减持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 格区间 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量(股) 比例 式 (元/ (元) 量(股) 比例
股)
大连派思投 0 0% 2020/8/11 集中竞 0 -0 0 45,039,647 11.20%
资有限公司 ~ 价交易
2020/8/18
Energas 0 0% 2020/8/11 集中竞 0 -0 0 75,000,600 18.65%
Ltd. ~ 价交易
2020/8/18
李启明 0 0% 2020/8/11 集中竞 0 -0 0 101,300 0.025%
~ 价交易
2020/8/18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收到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Energas Ltd.和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启明先生发来的《减持进展告知书》,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各减持主体均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并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发布了相关决议公告和《大连派思燃气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Energas Ltd.和李启明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Energas Ltd.和李启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各减持主体均未减持公司股票;
3、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