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36
水发派思燃气股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动减持的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
股比例 5%以上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 27,996,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目前该公司持有
股票已全部处于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
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派思投资因涉案进行财产部分执行,其所
持的公司股份将在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间可能发生
因被司法强制处置导致被动减持情形。具体减持期间为派思投资所持
证券变为可售冻结后,在二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所持有水发燃气(证券代
码 603318 )共 5,096,175 股以市价进行强制卖出(如在规定时间内股
票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卖出,交易时间将顺延)。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数
量为 5,096,175 股,占公司总持股比例为 1.10%,占派思投资持股比例
为 18.20%。
风险提示: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强制执行的被动减持,具体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派思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次其所持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连派思投资有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27,996,175
27,996,175 6.03%
限公司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大连派思投资有 27,996,175 6.03% 派思投资实际控制人谢冰与
限公司 Energas Ltd.实际控制人 XIE
JING 系兄妹关系。
Energas Ltd. 12,348,878 2.66% 派思投资实际控制人谢冰与
Energas Ltd.实际控制人 XIE
JING 系兄妹关系。
合计 40,345,053 8.69%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大连派思投 固 定 : 固 定 :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7/18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因属于涉案
资有限公司 5,096,175 1.10% 2023/10/18 价格 财物需要予
股 持 , 固 定 : 以执行。
5,096,175 股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晚间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书》[(2021)津 01 执 1071 号],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营业部协
助将派思投资账户内冻结的水发燃气共 5,096,175 股(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状态调整为不限制卖出,并冻结派思投资账户内所有资金余额且对其账户进
行限制。资金冻结及账户限制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
派思投资所持证券变为可售冻结后,在二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所持有水发燃气
共 5,096,175 股以市价进行强制卖出(如在规定时间内股票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
卖出,交易时间将顺延)。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告属于股东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派思投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派思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其所持股份被动减持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强制执行的被动减持,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
不确定性。因公司及派思投资无法控制本次减持行为,本次被动减持存在无
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关于“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
告。”的规定执行的风险;同时存在在公司定期报告、定期报告预告等窗口
期被动减持的风险。
4.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