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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6 沪市 诚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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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6: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1

603316: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杭州市之江路 599 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
和通讯表决相组合的方式。本次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各位董事提议,决定选举方利强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选举方利强、吴晖、张兴桥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方利强为召集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选举傅黎瑛、吴晖、叶帆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傅黎瑛为召集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选举吴晖、马贵翔、方利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晖为召集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选举马贵翔、傅黎瑛、张兴桥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马贵翔为召集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续聘张兴桥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聘任李军、童吉飞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叶帆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叶帆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胡先伟先生任期届满,不再续任董事会秘书,另有任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在董事会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指定由财务总监叶帆先生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叶帆先生在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工作并正式聘任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聘任余书标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聘任谷静妨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审议表决
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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