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16 公司简称:诚邦股份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诚邦股份 60331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先伟 余书标
电话 0571-87832006 0571-87832006
办公地址 杭州市之江路599号 杭州市之江路599号
电子信箱 ir@cbgfcn.com ir@cbgfcn.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387,584,716.76 2,062,668,348.94 1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0,532,701.12 862,589,627.91 0.92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1-6月)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404,628.89 -111,320,985.35 -80.92
营业收入 427,241,964.89 317,404,124.40 34.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48,033.23 8,797,960.94 6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630,645.44 4,287,635.57 171.2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6 1.04 增加0.6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4 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4 75.00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50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量
股份数量
方利强 境内自然人 34.62 70,373,402 0 质押 28,850,000
李敏 境内自然人 13.69 27,830,000 0 无 0
郑小镭 境内自然人 1.25 2,546,900 0 无 0
顾兼宾 境内自然人 1.24 2,512,149 0 无 0
张纲斌 境内自然人 1.00 2,040,639 0 无 0
江涛 境内自然人 1.00 2,034,655 0 无 0
龚爱莲 境内自然人 0.99 2,006,604 0 无 0
丁增旺 境内自然人 0.92 1,860,100 0 无 0
刘本号 境内自然人 0.89 1,811,800 0 无 0
刘会召 境内自然人 0.87 1,775,579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自然人股东李敏为方利强之配偶,方利强和李敏分
别持有公司 34.62%和 13.69%的股份。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世界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并受到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冲击,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及国内外新冠疫情暴发的背景下,生态环境建设行业面临较大的挑战和困难;党和政府带领全国人民共同抗疫,在疫情基本控制之后,推出各种减税、降费政策,鼓励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前的宏观环境,积极落实复工复产工作,在疫情控制较好的地域和开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加快 PPP 项目、EPC 项目施工进度,并继续采取稳健的经营思路,适当的缩减各项费用预算开支,稳步推进业务布局、市场拓展和项目建设,使公司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42,724.2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4.6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444.8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64.22%。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238,758.47 万元,
比去年末增长 15.75%;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87,053.27 万元,比去年末增长 0.92%;报告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3.67%。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注]
号),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
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详见本附注五、44、(3)之说明。之说明。
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存货 547,103,353.07 - -547,103,353.07
合同资产 不适用 547,103,353.07 547,103,353.07
预收款项 102,840,254.40 - -102,840,254.40
合同负债 不适用 94,348,857.25 94,348,857.25
其他流动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