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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6 沪市 诚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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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6:诚邦股份关于签订德清县禹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施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1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德清县禹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内容:PPP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7,060.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1月9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019年4月20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关于PPP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披露了公司和水艺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艺股份”)做为联合体成为德清县禹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最终选定成交的社会资本方。2019年4月29日,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与水艺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了《德清县禹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

    2019年6月10日,公司与湖州水艺诚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德清县禹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施工合同》,相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情况

    湖州水艺诚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9日,系水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240.00万元,占90%的股权)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60.00万元,占10%的股权)出资设立的公司,主要负责水
污染治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业务往来。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包方):湖州水艺诚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7,060.00万元,其中:禹越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不包括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及工艺管道安装)2,660.00万元,杭海路、滨江路改造提升工程4,400.00万元。

    (三)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德清县禹越镇。

    (四)履行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1月9日。

    (五)工程内容

  德清县禹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具体内容包含:

  1、禹越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包括新增水解酸化池、1#A2O池、2#A2O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沉淀池、2#沉淀池、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臭氧发生器及加药间、机修仓库,以及粗格栅渠及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改造和室外附属工程等(不包括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及工艺管道安装)。

  2、杭海路、滨江路改造提升工程,包括原杭海路、滨江路及相关支线道路改造提升,路基路面改造,配套雨污管网、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安全设施等设施。

    (六)进度付款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从前3次工程进度款中等额扣回;

  2、每月25日,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量。经复核确认后15天内按每月完成工程进度核定工程量计价的70%支付,年底按年度完成工程进度核定工程量计价的80%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内已完工程量计价的90%;

  4、待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付至审定价的97%;

  5、余下3%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的30日内支付完成。

    (七)承诺

  1.发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合同金额在公司经营层审批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业绩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项目运营期内会计年度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
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公司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独立性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公司将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合同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合同履行风险;因合同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