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511.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328.00万股的2.515%。其中首次授予409.00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328.00万股的2.012%;预留102.2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328.00万股的0.503%,预留
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主要经
营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及养护,花木的种植,苗木、花卉、园林机械的销售,园林项目设计,园林古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建筑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装饰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630,887,428.18 397,666,180.12 462,854,08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82,827.34 31,468,003.22 38,687,78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0,324,459.40 31,380,837.22 38,374,424.1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4,772,275.79 364,089,448.45 332,621,445.23
总资产 890,048,328.02 731,193,853.67 709,560,616.61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21 0.2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79 2.39 2.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8 9.03 12.35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方利强,董事沈渊博、方
强、叶帆、李婷、尹於舜,独立董事马贵翔、吴晖、杨鹰彪。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李军,监事朱国荣,
职工监事钱波。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7人,分别是:总经理方利强;副总经理沈渊博、方
强、彭水生、童吉飞;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先伟。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基于长效激励机制的持续性原则,本激励计划是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的一部分,后续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择机推出合适的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511.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328.00万股的2.515%。其中首次授予409.00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328.00万股的2.012%;预留102.2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328.00万股的0.503%,预留
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技术骨干;
4、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在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83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
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参照本计划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童吉飞 副总经理 20.00 3.91% 0.098%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82人) 389.00 76.09% 1.914%
预留部分 102.25 20.00% 0.503%
合计(83人) 511.25 100.00% 2.5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6.35元,即满足授予条
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3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
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2.70元的50%,为每股6.35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2.36元的50%,为每股6.18元。
七、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