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2]2828 号),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举行 2022 年第 19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根据申请材料,并购重组委认为你公司未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以及评估增值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 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鞍股份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