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Liaoning Fu-An Heavy Industry Co.,Ltd
(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 行 概 况
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的比例不低于25.00%,且不超过2,5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万股,不超过500
不超过2,500万股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
过2,500万股。
2、公司本次发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如在为满足
发行上市条件必须安排老股转让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的调整机制如下:
公司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当根据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依据
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等于或不足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35,046.56万元)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2,500万
股;依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超过
公司股东公开发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35,046.56万元)的,相应发售老股,老股减持
售股份情况以及
数量为预计超募资金除以发行价格;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
新股发行数量与
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
股东公开发售数
500万股。计算公式:
量的调整机制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预计发行新股数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总额+新股发行相关费用)发行价格,且不超过2,500万股;
(2)公司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发行新股数量,且不超500万股。
计算所得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具体新股发行数量和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询价结果和市场状况
决定。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为截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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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时间超过36个月的股东。鉴于公司发行前所有股东均满足公开发售
股份的条件,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发行前的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在触
发股东发售股份条件时,各股东按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同比例发售所
持有的部分老股。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发售股份的比例不
超过其所持股份数量的25%。当各股东按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同比例
发售所持有的部分老股时,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公开发售股份
的比例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数量的2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旧按
其所持股份数量的25%发售老股,超出部分由控股股东福鞍控股增加其老
股发售数量。
4、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保荐费用、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律师
费用、发行手续费、发行新股部分的承销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公司承
担,发行原股东转让老股部分的承销费用由实际转让老股的股东承担。
5、老股转让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公开发行新
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所得资金扣除股东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转让股份的股东所有。
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
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世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 2、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