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1-00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8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00,07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08元,共计募集资金 693,249,976.8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545,999.81 元(其中:不
含税金额为 9,005,660.20 元,税款为 540,339.61 元)的募集资金为 683,703,977.03 元,
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 新 增 外 部 费 用 1,839,622.66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682,404,693.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2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前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美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5,000.00 29,078.20
塞尔维亚(三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5,000.00 11,596.11
补充流动资金注 9,325.00 8,240.47
合计 69,325.00 48,914.78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19,348.21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9,3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84.53 万元后实际投
入 8,240.47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