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309 证券简称: 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 2018-059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筹划
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停牌。详见公司 2018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2018-005) 。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 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详见公司
2018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 2018-008)。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一次《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 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
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8】 0385号), 需要公司就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补
充披露,并进行书面回复。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相关公告。
公司及中介机构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已于2018年5
月2日将回复文件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
2018年5月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5月3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