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CAP1000铸件买卖合同
合同金额:5,600.8万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即同时生效
近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与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签订了《CAP1000铸件买卖合同》,现将合同内容披露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路16号甲;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核主泵、二、三级泵和火电等其他泵类产品及配件的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泵类产品的维修;备品备件制造、安装、调试以及带料加工业务;环保设备及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产品的包装、装卸服务;5、主要股东: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是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历史业务往来情况: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金额为108.6万元,2014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金额为62.2万元。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买方)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
(卖方)应流铸造
2、合同标的:CAP1000主泵铸件;
3、合同金额:5,600.8万元人民币;
4、交货时间:本批次订单交货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至2017年12月30日,生产周期和交货期均不含见证等待时间和法定假日时间;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即同时生效;
6、结算方式:按照双方合同,铸件木模检验合格后付款10%,铸件浇铸合格后付款20%,水压试验场地与设备检验合格后付款10%,铸件粗加工合格后付款20%,铸件货到验收加工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并付款30%。质保金10%在产品于买方装配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23%,本次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司2017年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一致,公司从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存在回款时间长或延期的风险;合同的履行也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