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6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金泉旅 指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游、发行人
金泉有限 指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越南金泉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Jinquan Vietnam Travelling Goods Co.,Ltd、
金泉(越南)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香港金泉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Jinquan (HK) Travelling Goods Limited、
金泉(香港)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PEAK 公司 指 公司全资孙公司:Peak Outdoor Co.,Ltd,由 Obs Quang Nam
Co., Ltd 更名而来
江苏飞耐时 指 公司的合营公司: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瑞德户外 指 公司的参股公司:江苏瑞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江苏瑞德户
外用品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注销
Newell 集团 指 公司主要客户:Newell Brands Inc.及其关联公司
苏奥传感 指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嘉和 指 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扬州博扬 指 扬州博扬纺丝棉有限公司
扬州润益 指 扬州市润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扬州金麦 指 扬州金麦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邗江凡品 指 邗江区凡品塑料包装加工厂
林立绣花厂 指 邗江区林立绣花厂
镇江蓝深 指 镇江蓝深包装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自动生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 1-6 月
招股说明书 指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招 指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股说明书摘要 明书摘要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国金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OEM 是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
OEM 指 的缩写,是指一种代工生产方式,制造厂商依据品牌商提供
的产品样式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ODM 是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自主设计制造商)的
ODM 指 缩写,它是指制造厂商除了制造加工外,增加了设计环节,
承担部分设计任务,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
式。
绗缝 指 用长针缝制有夹层的纺织物,使里面的填充物固定。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或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果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明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4、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时,将减持数量和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李宏庆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4、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时,将减持数量和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三)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赵仁萍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在上述两项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4、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进行公告。
(四)担任公司监事股东周敏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承诺禁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于本人作出的
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3、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进行公告。
(五)其他股东康正植、居万年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一)触发及停止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具体条件
1、触发条件及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若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
自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关于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做出决议并在 2 个交易日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上述关于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涉及公司回购股票事宜,则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停止条件
如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过程中,公司股价连续五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相关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