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分别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股票期权的数量、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行权安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增加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股票期权的数量: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67.11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874.0206 万股的 7.02%。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
票的权利。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08.88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874.0206 万股的 8.77%。其中首次授予 2,167.11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 30,874.0206 万股的 7.0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0.00%;预留授予 541.77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874.0206 万股的 1.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对“第六章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之“一、激励对象名单
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进行了如下修订,其中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保持不变:
修订前: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胡世元 董事 185.10 8.54% 0.60%
副总经理、董事
陈少琳 会秘书、财务总 54.18 2.50% 0.18%
监
曹耀峰 副总经理 18.06 0.83% 0.06%
崔广三 副总经理 18.06 0.83% 0.0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91.71 87.29% 6.13%
(共 127 人)
合计 2,167.11 100.00% 7.02%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胡世元 董事 185.10 6.83% 0.60%
副总经理、董事
陈少琳 会秘书、财务总 54.18 2.00% 0.18%
监
曹耀峰 副总经理 18.06 0.67% 0.06%
崔广三 副总经理 18.06 0.67% 0.0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91.71 69.83% 6.13%
(共 127 人)
预留 541.77 20.00% 1.75%
合计 2,708.88 100.00% 8.77%
对“第六章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之“二、相关说明”进行了如下修订:
修订前: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修订后: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三、行权安排:
对“第七章 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进行了如下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 50%
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 30%
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 20%
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9 月 30 日)授予,
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