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67.11 万份,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874.0206 万股的 7.02%。本激励计划
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4 年 9 月 26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
注册资本:30,874.020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晋清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化纤织造加工;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运动防护用具制造;非医用日用防护口罩生
产;医用防护口罩生产;其他未列明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4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985,719,428.67 983,262,755.29 989,404,74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6,793,465.92 276,437,744.99 278,055,879.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99,843,598.81 248,487,874.66 270,858,381.36
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6 0.90 0.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64 0.81 0.95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3 12.48 17.5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8.46 11.22 17.07
产收益率(%)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04,311,751.82 2,319,216,969.75 2,144,885,588.40
总资产 2,675,081,633.29 2,586,172,261.28 2,409,551,110.05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尚在实施中,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以 8.22 元/股向 2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按 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设定了以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准,2018-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15%、25%、35%的业绩考核目标。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67.11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874.0206 万股的 7.02%。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有效期内标的股票数量为 172.0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874.0206 万股的 0.56%。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31 人,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部职工人数 1,734 人的比例为 7.55%。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胡世元 董事 185.10 8.54% 0.60%
副总经理、董事
陈少琳 会秘书、财务总 54.18 2.50% 0.18%
监
曹耀峰 副总经理 18.06 0.83% 0.06%
崔广三 副总经理 18.06 0.83% 0.0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91.71 87.29% 6.13%
(共 127 人)
合计 2,167.11 100.00% 7.0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2.15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22.15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22.15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0.09 元。
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50%
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30%
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20%
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