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信托安稳 TOF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到期日,为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平安信托有限责 平安信托安稳TOF1 号 业绩比较基准
任公司 信托理财产品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000 5.20% -
产品 收益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结构化安排
期限 类型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到期日,为 业绩比较基
开放式集合资金 浮动收益 - 准 5.20% - 否
信托计划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与项目建设并保证资金
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前已充分考虑公司运
营资金需求,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
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安全,符合
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本次购买理财额度控制在董事会授权限额之内,购买审
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审批和管理制度规定。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平安信托安稳 TOF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期限 无固定到期日,为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金额 3,000 万元
产品类型 信托理财产品
产品收益起算日 2021.03.26
产品到期日 无固定到期日,为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于目标资管产品,间接运用于证券市场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 业绩比较基准 5.2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信托计划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债
券质押式报价回购、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等债券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股票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权益类资管产品等权益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投资于商品及衍生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商品及衍生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商品及衍生品类资管产品等商品及衍生品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投资于混合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混合类资管产品等混合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人公司概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成
立于 1996 年 4 月 9 日;2002 年 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注册登记;2010
年 5 月 24 日,平安信托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平安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信托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是中国平安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安信托注册资本经过了六次增资扩股,增加到目前的人民币 130 亿元。
2、受托人股东结构
平安信托目前股东有 2 个,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册 持股比例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88%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0.12%
3、受托人财务简况
平安信托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46.79 亿元,净利润 26.52 亿元,信托计划资
产管理规模 4426.08 亿元,位居行业前列。
截至 2019 年底,平安信托净资本规模 180.46 亿元,净资本与各项业务风险
资本之和的比例为 212.39%,同比提升 20.2 个百分点,高于监管部门不低于 100%的要求。
4、关联关系
受托方平安信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9,205.01
负债总额 126,507.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2,282.09
货币资金 68,826.30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405.6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7.55%,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额
度为 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4.36%,占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0.90%,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6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公司本次存入的信托理财产品金额将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波动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