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的规定,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
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
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32,335,68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799.9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113.45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86.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日全部到位,
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号《验
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碶支行 39304001040015936 28,751.96 6,049.11 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大碶支行 51030122000389492 37,500.00 -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 94110078801600002437 37,500.00 - 已销户
区支行
合 计 103,751.96 6,049.11
(二) 公开发行“升 21 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 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4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 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5,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 含税)人民币1,418.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581.89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982号《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 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榭支行 54010122000324742 48,500.00 1,090.81 资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 94110078801800003260 47,081.89 18,790.87 资金专户
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碶支行 39304001040017296 38,000.00 - 已销户
合 计 133,581.89 19,881.68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686.51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
划用于“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已投入资金人民币 101,532.19 万元,具体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人民币 5,351.2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5,351.22 万元。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351.22 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4655 号)。
(二) 公开发行“升 21 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581.89 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和“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精密加工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099.84 万元,具体
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人民币 3,296.38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
币 3,296.38 万元。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296.38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出具了《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0001 号)。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重大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升 21 转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4。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轻量
化零部件制造项目”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20%)以上的情况;“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于 2023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 2024 年起产生效益,并逐步释放产能。
2.公开发行“旭升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铝
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 2024 年起产生效
益,并逐步释放产能;“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精密加工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建成结
项,自 2023 年下半年起产生效益。2023 年该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2,345.56 万元,
当前处于产能爬坡期。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
并赎回。
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