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分
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771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2,335,686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2.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7,999,583.2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134,491.59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6,865,091.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268 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 累计投
号 投资额 金额 入进度
1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 84,819.00 75,000.00 18,071.56 24.10%
2 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 48,413.00 28,686.51 1,989.62 6.94%
合计 133,232.00 103,686.51 20,061.18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310.77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76,0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 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 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 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议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