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5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额度共计人民币 12 亿元,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等,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产品期限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及净值型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16,616,893.31 4,451,433,472.11
负债总额 1,452,109,186.94 1,547,976,790.07
净资产 2,664,507,706.37 2,903,456,682.04
2019年1-12月 2020年1-12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04,432,084.31 405,267,189.07
流量净额
公司本年度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其他流动资产总和的85.90%;公司最近12个月内实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43,3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其他流动资产总和的
31.01%。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等,授权使用期限自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000.00 2,000.00 21.79 0
2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92.25 0
3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54.94 0
4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89.81 0
5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186.99 0
6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55.63 0
7 银行理财产品 13,000.00 13,000.00 46.80 0
合计 55,000.00 55,000.00 548.21 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3,324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4.92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6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20,000
总理财额度 120,000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