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之要求,现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63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7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104,1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23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997,785,414.55 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88,955,464.84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其中公司 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87,926,793.93 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5,876,481.05 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 191,149,064.46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0,592,012.79 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 22,241,062.32 元(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
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专
户销户日),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88,955,464.84 元(包含利息收入45,152,790.06 元,扣除手续费 11,910.67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
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年产 116 万套 LED 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305016763420000040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办理完毕该
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364972537503)、“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在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
201000169927993)均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1年3月18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金额 截止日余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4972537503 511,000,000.00 已注销
东阳支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636301040015251 350,000,000.00 已注销
公司东阳市支行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7634200000402 105,900,000.00 已注销
公司东阳支行
4 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169927993 74,700,000.0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
合计 1,041,6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895.5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锋先生因工作变动,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离职,浙商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俞琦超先生接替王锋先生履行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职责。
俞琦超先生,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得邦照明(603303)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越剑智能(603095)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杭州柯林(688611)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汇隆新材(301057)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及公元股份(002641)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1,7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4.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778.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 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 末承诺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 目,含 投资 投资 投入金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 总额 总额 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