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6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委托中信银 行对公司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12月12日到期,到期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已收 回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757,917.81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已将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