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7-026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8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公司于 2017年 8月 28 日提交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拟以 2017年 6月 30日
的总股本 24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根
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2017 年半年报披露,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920.6万
元,同比增长 19.24%。请公司董事会补充说明:(1)超比例转增股本的考虑及
其合理性;(2)结合公司是否存在相应提升业务规模和业绩状况的计划和措施,说明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请核实公司提出高送转预案是否与相关股东的后续减持安排有关。同时,公司应明确董事在未来 6 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请补充说明除已披露理由外,公司是否存在通过高送转方案的其他考虑。
三、请结合公司目前股价、市盈率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充分提示公司股价的交易风险。
四、请补充披露本次高比例转增议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核实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按规定提交内幕知情人信息。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个交易
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积极准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