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 2022-04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292.654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314.854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72,926,545 股,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83,148,545 股,均为
普通股。 普通股。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江苏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 和中国共产党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
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开展党的活动,发挥
党组织的作用。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
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公司党委和公
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 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
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设党群工作部作为工作部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参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
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 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设立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部作为工作部门。 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作为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
够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同时成立工会、共青
团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委办事机构作为工作
部门。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应为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机构正
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保障,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机构配
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新增 第一百五十四条 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
道,保障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业务一
线倾斜。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公司上年度
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由公司纳入年度预算。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是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一)落实主体责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 有机组成部分,在本公司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
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
主要职责是:
的贯彻执行;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
依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职权;
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
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 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致;
(五)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 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 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
会开展工作; 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
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
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
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
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
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
组织。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党委前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一)重大战略规划类事项;
(二)重大发展改革类事项;
(三)重大经营管理类事项;
(四)重大社会责任类事项;
(五)其他应当由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新增 第一百五十七条 根据《党章》规定及上级党组织批复,
在所属单位和内设机构设置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新增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党支部(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
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
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
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合
法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