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3 号)核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 11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1,15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3.75 万元(不含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866.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21】139 号”《验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根据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 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 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等五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下文统称为“《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
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状态
号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青山湖 33050161735209000888 本次注销
科技城支行
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3301040160017412845 本次注销
3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 619603298 本次注销
行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 1202020229900657031 本次注销
支行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3310010010120100973345 本次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6 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6,723.4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2,566.96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五家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