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3-02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就上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1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七)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决定的其他事项。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 20%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施积极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施积极
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 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公 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公
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 ……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2 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 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20%。 分配利润的 30%。
……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20%。 例最低应达到 30%。
注: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