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6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大股东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兴资产”)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 11,79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宁兴资产的书面减持告知函,宁兴资产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 1,104,775 股公司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
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 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9,075,000 股
5%以上非
宁兴(宁波)资产 其他方式取得:2,722,500 股(为
第一大股 11,797,500 10.68%
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资
东
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注:公司董事江建军同时任职宁兴资产的董事,江建军未持有公司及宁兴资
产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宁兴资产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
持
拟
合
计划减持 计划 减
竞价交易 理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 减持方式 持
减持期间 价 来源
(股) 比例 原
格
因
区
间
首次公开发 自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按
宁兴(宁 行股票前发 身
不超过: 不超 2022/11/2 市
波)资产管 过:1,104,775 股 行的股份及 发
1,104,775 过: 3~ 场
理有限公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上市后资本 展
股 1.00% 2023/5/23 价
司 公积转增股 需
过:1,104,775 股 格
份 要
注:1、宁兴资产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7 日-2023 年 5 月 7 日。
2、宁兴资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23 日-2023 年 5 月 23 日。
3、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大股东宁兴资产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若减持公司股票,在遵守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