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8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车载镜头生产项目”,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1,996.7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车载镜头生产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11,996.7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5.87 元,共计募集资金 54,327.00 万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843.8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0,483.11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于 2018 年 9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
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1.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712.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12 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 9,406.73
2 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 16,084.06
3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17,951.96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69.32
合计 48,712.07
(三)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号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 2020年2月 2020年6月
2 功能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 2020年2月 2020年12月
3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2020年2月 2020年12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年2月 2020年6月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号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 2020年6月 2020年12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年6月 2020年12月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 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号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 2020年12月 2021年12月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光学显微镜扩产项目”、“功能 性光学镜头及元件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四)“车载镜头生产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车载镜头生产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生产能力达到项目规划,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10,147.90 万元(含待支付的项目尾 款 2,513.48 万元)。
“车载镜头生产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 施完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 50010122001047613 9,967,424.3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小计 9,967,424.31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110,000,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119,967,424.31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待支付的 理财收益及 尚未使用的 实际投入
募投项目 计划投资 累计投资 项目尾款 利息收入扣 募集资金金 占计划投 项目进
金额 金额 金额 除手续费后 额 入的比例 展情况
净额
车载镜头生 17,951.96 7,634.42 2,513.48 1,679.21 11,996.74 56.53% 拟结项
产项目
合计 17,951.96 7,634.42 2,513.48 1,679.21 11,996.74 56.53% —
注:1、“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包含“待支付的项目尾款金额”和“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实际
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与“待支付的项目尾款金额”之和。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完成明珠路厂区总部和产能的搬迁工作,
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环节可以通过对原有设备的集约使用进行生产。同时,公司减
少部分低附加值生产工序,改由供应商进行生产,因此在生产制造的综合管理效
率方面有明显的提升,降低了实施成本。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该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有所
调整,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的需求发生了变化;部分设备效率提升,公司减少购
置数量或调整了设备品种。公司通过调整优化生产设备投资,提高了生产效率,
有效的降低了设备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
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4、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
保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车载镜头生产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1,996.74 万元(涉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开设的专管账户;包含待支付的项目尾款 2,513.48 万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