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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97 沪市 永新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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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97: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603297: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6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其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原独立董事马思甜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闫国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拟补选闫国庆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职位,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补选完成后,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曹其东

  委员:毛磊、陈建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建荣

  委员:闫国庆、李凌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钢

  委员:曹志欣、闫国庆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闫国庆

  委员:金小龙、李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附件:闫国庆先生个人简历

附件:

                        闫国庆先生个人简历

  闫国庆,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沈阳市对外经济贸易企管处副总经理、沈阳市外经贸委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副所长、沈阳市辽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浙江万里学院副校长兼研究院院长。现任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院长、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1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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