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4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 6,00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民生证券沁园春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信
托·锦裕 3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96 天、18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一、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金额 现金 现金 年化
序 发行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万 期限 管理 管理 收益 实际收益
号 元) (天) 起始 终止 率 (%) 情况(元)
日 日
中融国际信托 中融-唐昇 1 非保本浮 3,000. 2020. 2021. 本金收回 ,获得收
1 有限公司 号结构 化集合 动 00 182 12.29 06.29 6.80 益 1,017,205.48
资金信托计划 收益型 元
大业信托-招 非保本浮 本金收回 ,获得收
2 大业信托有 限 业 7 号(新力 动 5,000. 182 2020. 2021. 7.34 益 1,829,972.61
责任公司 供应链)集合 收益型 00 12.29 06.29 元
资金信托计划
深圳市天运 骏 广州丰 汇龙胜 非保本浮 3,000. 2021. 2021. 本金收回 ,获得收
3 业资产管理 有 3M【2】号债权 动 00 90 01.22 04.22 8.20 益 606,575.34 元
限公司 转让项目 收益型
合计 - - 11,000 - - - - 3,453,753.43
.00
二、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民生证券沁园春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
民生证券沁园 净值型产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商理财产品 春瑞利集合资 2,000.00 品 净值型产品
产管理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2021.07.08-2021.10.12 非保本浮动收益 - - - 否
型
2、光大信托·锦裕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 光大信托· 锦
公司 信托理财产品 裕 38 号集合资 4,000.00 7.55 153.07
金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2021.07.09-2022.01.10 非保本浮动收益 - - -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机构、现金管理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民生证券沁园春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 民生证券沁园春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金使用方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起息起止时间 2021.07.08-2021.10.12
预期收益率(%) 净值型产品
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1)管理费用按前一自然日计划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
提。
(2)在分红确认日、退出确认日和计划终止确认日,管理
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期间年化收益率,对期间年化收益率4%
以上(不含)且在5%以下(含)的部分按照20%的比例收取
管理人业绩报酬,对期间年化收益率在5%以上(不含)的部
分按照6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
收益分配 资产管理人在每个收益分配基准日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后,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
资金投向 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在银行间/交易所市场流通
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含
项目收益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
项目收益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证券
公司短期债、混合资本债、资产支持证券(不含次级档)、
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含小公募及非公开)、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债、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含正回购、逆
回购)、协议回购(含正回购、逆回购)、同业存款、货币
基金、债券型公募基金等。
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施 无
2、光大信托·锦裕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称 光大信托·锦裕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使用方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起息起止时间 2021.07.09-2022.01.10
预期收益率(%) 7.55
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无
收益分配 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收益
资金投向 用于受让受托人发行的信托产品的信托受益权
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施 无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
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