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3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州丰汇龙胜3M【1】号债权转让项目、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
投资资金:公司自有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广州丰汇龙胜 3M【1】号
债权转让项目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 10,606,575.34 元,尚余 2,000 万元投资本金未收回;已收到广州丰汇龙胜 3M【2】号债权转让项目的投资收益 606,575.34元,尚未收到投资本金 3,000 万元,上述投资资金已发生逾期。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
(二)尚未收回投资本金的理财产品逾期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收回全部投资本金且已逾期的理财产品为广州丰汇龙胜3M【1】
号债权转让项目及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金额 资金来源 理财起始 理财终止 期限 年化收 到期收益
(万元) 日 日 (天) 益率(%) (元)
广州丰汇龙胜 2021.01. 2021.04.
3M【1】号债权 3,000.00 自有资金 20 20 90 8.20 606,575.34
转让项目
广州丰汇龙胜 2021.01. 2021.04.
3M【2】号债权 3,000.00 自有资金 22 22 90 8.20 606,575.34
转让项目
上述已发生逾期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根据公司与广州丰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丰汇”)、深圳市天运
骏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骏业”)签署的《广州丰汇龙胜 3M【1】
号债权转让项目委托投资书》约定,天运骏业需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前将相应的
投资本金 3,000 万元及投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若到期未兑付,根据雪松
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雪松控股”)出具的《广州丰汇龙胜 3M 债权转让项目承诺
函》,雪松控股承诺在 2021 年 5 月 1 日前向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1 号投资本金及投资
收益共 10,606,575.34 元,未收到投资本金 2,000 万元,该投资资金已发生逾期。
根据公司与广州丰汇、天运骏业签署的《广州丰汇龙胜 3M【2】号债权转让
项目委托投资书》约定,天运骏业需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前将相应的投资本金
3,000 万元及投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若到期未兑付,根据雪松控股出具
的《广州丰汇龙胜 3M 债权转让项目承诺函》,雪松控股承诺在 2021 年 5 月 1 日
前向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天运骏业兑付
的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2 号投资收益 606,575.34 元,未收到投资本金 3,000 万元,
该投资资金已发生逾期。
(三)其他理财产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到期未兑付理财产品;
2、公司未持有上述各方相关的其他现金管理类产品。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州丰汇、天运骏业、雪松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在获悉上述理财产品逾期事实后,公司高度重视并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牵头,成立了由财务部、证券部、律师等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向天运骏业、雪松控股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天运骏业尽快履行付款义务、督促雪松控股尽快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经过充分沟通与积极磋商,公司已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广州丰汇龙胜 3M【1】号债权转让项目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 10,606,575.34 元,尚余2,000 万元投资本金未收回。
2、公司已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广州丰汇龙胜 3M【2】号债权转让项目投资收益 606,575.34 元,未收到投资本金 3,000 万元,公司将保持与交易各方的联络,督促其履行合同义务。
3、公司已联系律师调阅天运骏业、雪松控股等相关方资料,做好诉讼前期准备。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等一切措施督促天运骏业、雪松控股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债权转让项目中,广州丰汇龙胜3M【1】号债权转让项目尚余2,000万元投资本金未收回,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的投资本金3,000万元尚未收回,可能会影响公司相应期间利润,影响比例暂未确定,但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天运骏业尚未兑付的投资资金共计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比例为26.88%。公司因该投资事项已发生的风险及相关风险可能对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