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3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州丰汇龙胜3M【1】号债权转让项目、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
投资资金:公司自有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已收到投资收益共1,213,150.68元,投资收益已全部收回,投资本金共6,000万元尚未收回。其中广州丰汇龙胜3M【1】号债权转让项目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3,000万元已发生逾期,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3,000万元存在逾期风险。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
(二)理财产品认购情况
1、广州丰汇龙胜 3M【1】号债权转让项目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资产转让方广州丰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丰汇”)、受托方深圳市天运骏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骏业”)
签订了《广州丰汇龙胜 3M【1】号债权转让项目委托投资书》(以下简称“《丰汇
债权投资协议 1 号》”),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投资广州丰汇龙胜 3M【1】
号债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1 号”),投资项目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天运骏业需于投资项目到期日起三个工作
日内(即 2021 年 4 月 24 日前)将相应的投资本金 3,000 万元及投资收益支付到
公司指定账户。
同日,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签署《广州丰汇龙
胜 3M 债权转让项目承诺函》(以下简称“《丰汇债权承诺函 1 号》”),雪松控股承
诺:如天运骏业未按照《丰汇债权投资协议 1 号》的约定履行其对公司的付款义
务的,雪松控股承诺在受托投资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7 日内(即 2021 年 5 月
1 日前)向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雪松控股支付
自逾期之日起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上述《丰汇债权投资协议 1 号》及《丰汇债权承诺函 1 号》签署后,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将 3,000 万元投资款项汇至天运骏业所指定的认购账户,公司
已履行完成投资协议所约定的认购义务。丰汇债权转让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金额 资金来源 理财起始 理财终止 期限 年化收 到期收益
(万元) 日 日 (天) 益率 (元)
广州丰汇龙
胜 3M【1】号 3,000.00 自有资金 2021 年 1 2021 年 4 90 8.2% 606,575.34
债权转让项 月 20 日 月 20 日
目
2、广州丰汇龙胜 3M【2】号债权转让项目
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资产转让方广州丰汇、受托方天运骏业签订了《广
州丰汇龙胜 3M【2】号债权转让项目委托投资书》(以下简称“《丰汇债权投资协
议 2 号》”),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投资广州丰汇龙胜 3M【2】号债权转让
项目(以下简称“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2 号”),投资项目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2021年4月22日,天运骏业需于投资项目到期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即2021
年 4 月 28 日前)将相应的投资本金 3,000 万元及投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同日,雪松控股签署《广州丰汇龙胜 3M 债权转让项目承诺函》(以下简称“《丰
汇债权承诺函 2 号》”),雪松控股承诺:如天运骏业未按照《丰汇债权投资协议
2 号》的约定履行其对公司的付款义务的,雪松控股承诺在受托投资方付款期限
届满之日起 7 日内(即 2021 年 5 月 4 日前)向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逾期未
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雪松控股支付自逾期之日起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
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上述《丰汇债权投资协议 2 号》及《丰汇债权承诺函 2 号》签署后,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将 3,000 万元投资款项汇至天运骏业所指定的认购账户,公司
已履行完成投资协议所约定的认购义务。丰汇债权转让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金额 资金来源 理财起始 理财终止 期限 年化收 到期收益
(万元) 日 日 (天) 益率 (元)
广州丰汇龙
胜 3M【2】号 3,000.00 自有资金 2021 年 1 2021 年 4 90 8.2% 606,575.34
债权转让项 月 22 日 月 22 日
目
(三)其他理财产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到期未兑付理财产品。
2、除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1 号、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2 号两款产品外,公司未
持有上述各方相关的其他现金管理类产品。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州丰汇、天运骏业、雪松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兑付情况
根据《丰汇债权投资协议 1 号》约定,天运骏业需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前
将相应的投资本金 3,000 万元及投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1 号投资收益
606,575.34 元,未收到其需兑付的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1 号投资本金 3,000 万元,
该投资资金发生逾期。
根据《丰汇债权投资协议 2 号》约定,天运骏业需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前将
相应的投资本金 3,000 万元及投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2 号投资收益 606,575.34元,未收到其需兑付的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2 号投资本金 3,000 万元,该投资资金存在逾期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1、在获悉上述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1 号理财产品已发生逾期事实、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2 号存在逾期风险事实后,公司高度重视并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牵头,成立了由财务部、证券部、律师等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向天运骏业、雪松控股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天运骏业尽快履行付款义务、督促雪松控股尽快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2、公司已联系律师调阅天运骏业、雪松控股等相关方资料,做好诉讼前期准备。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等一切措施督促天运骏业、雪松控股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投资债权转让项目中,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1 号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已发生逾期,丰汇债权转让项目 2 号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存在逾期风险,可能会影响公司相应期间利润,影响比例暂未确定,但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天运骏业尚未兑付的投资资金共计 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比例为 32.26%。公司因该投资事项已发生的风险及相关风险可能对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