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电
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其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580,9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 3,20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
易,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毛磊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交易金额
累计不超过 3 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2021 年度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为主体,对其子公司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1 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7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须提交
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