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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新光学”、“ 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 或“主承销商” ) 。发行
人的股票简称为“永新光学” , 股票代码为“ 603297”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
简称“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25.87 元/股, 发行数量不超过
2,100 万股, 全部为新股发行, 无老股转让。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4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 回拨机制启动后, 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为 21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89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 T+2 日) 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网
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 一) 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18,794,497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 486,213,637.39 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 105,50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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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 2,729,362.61 元
( 二) 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经核查确认, 2,27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070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
行公告》和《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
纳了申购款。另有 10 个配售对象没有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其所对应的股份数量
3,220 股为无效申购,对应金额为 83,301.4 元。 有 1 个配售对象没有按时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其未缴足资金部分对应的股份数量 95 股为无效认购,对应金额为
2,457.65 元。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2,096,685 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 54,241,240.95 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 3,315 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 85,759.05 元
放弃认购的网下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 配售对象 获配数量( 股) 获配金额( 元)
1 陈星桥 陈星桥 322 8,330.14
2 顾龙棣 顾龙棣 322 8,330.14
3 韩军 韩军 322 8,330.14
4
深圳布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灵均-布谷择时多策略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322 8,330.14
5 周亚珍 周亚珍 322 8,330.14
6 冯嫦兰 冯嫦兰 322 8,330.14
7 张国玲 张国玲 322 8,330.14
8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322 8,330.14
9 张高溢 张高溢 322 8,330.14
10 钟宝申 钟宝申 322 8,330.14
合计 3,220 83,301.4
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 配售对象 初步配售 获配金 应缴款 实际缴 实际配 实际配 放弃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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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数( 股) 额( 元) 金额
(元)
款金额
(元)
售股数
(股)
售金额
(元)
购股数
(股)
1 陈永斌 陈永斌 322 8,330.14 8,330.14 5,880.14 227 5,872.49 95
二、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第 144 号】 , 以下简称“ 《管
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 中证协发【 2018】 142 号,
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 2018】
142 号, 以下简称“ 《配售细则》 ” ) ,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
由主承销商包销,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08,818 股, 包销金额为
2,815,121.66 元,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 0.52%。
2018 年 9 月 4 日( T+4 日) , 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给发行人,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
登记申请, 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 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21-23219622、 021-23219496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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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
之盖章页)
发行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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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