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股份不超过2,100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为便于A股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18年8月28日(T-1日,周二)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已于2018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发行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